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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发行了《关于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的通知(工商食字〔〕67号)》,调整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增设了乳制品(包括婴幼儿用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包括婴幼儿用配方乳粉)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的通知(工商食字〔〕67号)》,调整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包括乳制品(婴幼儿奶粉)或乳制品(婴幼儿奶粉)
根据 通知,最新的“食品流通许可经营项目”如下。
代码名称
1预备包装食品
2散装食品
3预备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
4 乳制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
5 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除外)
证明:代码1、2、3中不包含乳制品项目的代码4、5是乳制品的显示项目,只有两个选择。 可以选择多个代码。
根据 通知,从年4月1日开始申请经营乳制品时,均根据新规定和要求,依法受理、批准和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许可证。 从事乳制品经营的,其经营者在年7月底之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主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
年7月底前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不得经营乳制品,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标题:食讯:《食品流通许可证》新增乳制品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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