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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网络上广泛转载的“网络暴露双汇肋排出现蛆虫”,双汇集团29日在郑州客户刘某微博上发表新闻引起的,刘某投诉的该肋排生产技术正常。
但是,通过微博发表“双汇肋骨列出现蛆虫”消息的刘某表示,自己不承认双汇集团的声明,自己不是双汇集团声明中某电视台广告业的员工,而是某公司从事行政管理的员工。
29日下午,双汇集团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 比较“网络暴露双汇肋骨列热出蛆虫”,双汇集团高度重视,进行深入检查,检查结果如下:客户刘某于5月27日上午11点5分,在郑州市784号双汇连锁店购买双汇肋骨列0.828公斤,中午12点 双汇店员要求留下姓名和联系方法,被拒绝了。 双汇店员提出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本产品进行质量检查,被拒绝了。 双汇店员根据正常的投诉解决程序及其信息表达后,未满足刘某的赔偿要求。 小刘离开商店后,在微博上对双汇施加了压力。
根据双汇集团的声明,双汇业者调查了刘某投诉的这个肋排。 该肋排于5月26日生产,生产技术正常,出厂检查合格,冷链运输和销售环节达成,5月26日16点配送到784号店,5月27日正常销售,当天10名客户购买同一批同类产品合并。 迄今为止只有刘先生一人投诉。
据双汇集团声明,以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双汇员通过其随行朋友知道其客户姓刘,得到其手机号码,通过网络搜索,知道刘某是某电视台广告行业的员工。
在电话里,双汇集团副总裁刘金涛对记者说。 “到目前为止,这个电视台一栏希望和我们合作50万元的广告,但我们拒绝了。 ”。
据双汇集团声明,目前他们不知道刘某在微博上对双汇施加压力的真正动机,双汇集团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调查结果将立即公布。
根据刘金涛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打了投诉人刘某的电话。 据说对方是“在两汇肋列加热蛆虫”的信息的发信者。 刘先生说:“我不承认双汇集团发表的声明。 我自己不是电视台广告行业的员工,现在只是公司的行政管理者。 能在网上搜索到的我是某电视台的广告联系方式,是五年前的事件,我的工作早就变了。 ”。
刘先生说:“我当时要求双汇连锁店赔偿1500元。 因为在发现肋排上有蛆后,根据中消协的相关规定,要求连锁店赔偿500元。 当天上午11点,我向连锁店要求赔偿。 没有人跟我搭话。 等到下午4点,两名自称是双汇集团领导人的人来了,和我开始了理论。 连续等了五个小时,我生气了,要求赔偿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双汇集团说我是报复,这是对我的中伤。 我和双汇集团没有任何业务交流。 ”。
标题:食讯:双汇集团公布“肋排烫出蛆虫”事情排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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