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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法》对广告管理的各规定比较有效地执行,根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必须贯彻标本兼治、预防和兼顾的方针,反复完善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管理的长期机制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严格监督管理食品广告,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 要点调查下一个虚假的违法食品广告。
)包括虚假、夸张文案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
)涉及推进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
)未经广告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发表的保健食品广告。
)包括国家机构及其员工、医疗机构、采用医生名义或形象的食品广告,以及采用专家、顾客名义或形象的保健食品功效的广告。
)利用信息报道形式、健康信息等相关栏(节)的目的发表或变相发表的保健食品广告。
)食品广告,包括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负责食品检查的机构、食品领域协会、顾客协会推荐的复印件。
三、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要以食品广告发布前规范、发布中指导、发布后监督管理等主要环节为中心,与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建立健全食品广告审查责任制度。 按照总局《关于广告评委管理工作几个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广告发表人、广告经营者落实食品广告的审查责任。
)与相关部门合作,指导媒体部门履行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媒体部门食品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的监督检查。
(二)对广告评委开展食品广告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广告主讲人、广告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食品广告继承登记、相关说明书文件审查、广告复印件验证审查、顾客文件管理等从业制度。
)因广告审查措施不健全、未执行而发表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有关的违法广告媒体时,有关部门建议追究媒体部门的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五、建立健全食品广告监测制度。 按照总局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事业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食品广告的监测警告和动态监督管理。
)食品广告的监测要点是食品广告的发布量大、发布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媒体,根据现实状况和监督管理需要,对重点区域、部分媒体、案例广告实施跟踪监测
(二)多次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将广告监督管理机构与广告审查机构、媒体主管部门的监测相结合,扩大食品广告监测的覆盖面,实现监测新闻的共享。
)加强监测数据的分解研究,立即监测发现的食品广告的影响和危害食品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六、建立健全违法食品广告制度。 根据总局等十一部门共同制定的“违法广告制度”,提高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公告力。
)就监测发现、投诉通报、依法调查的重大虚假违法食品广告事件,向社会公告。
)根据违法食品广告发布的动态和趋势,定期或不定期提示广告,促使顾客识别虚假的违法食品广告。
)通过部门共同公告、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公告等多种玩法,采用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典型案例的曝光、违法食品广告的提示、违法食品广告案例的评价、涉嫌严重违法食品广告的监视通报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告频率和曝光力,
,建立健全食品广告暂停发布制度。 对于食品安全事件相关的广告、需要立案调查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迅速且果断地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发布食品广告。
)与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相关的广告。
(二)涉嫌需要上级提出、相关部门转发、监视发现、大众通报和调查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八、建立健全食品广告案件的侦查移送通报制度。 根据总局《关于加强广告执法事务协调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比较违法食品广告在多个地区、多个网站发表或违法广告活动涉及不同地区多个主体的情况,确保食品广告事件的调查、移送、通报就业制度
(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调查本辖区内食品广告事件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对同一广告发布者在本辖区内许多地区不同网站发布的违法食品广告,及时进行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
(二)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依法调查广告发布者后,发现异地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确实很难调查的,转移相关事件和相关事件,对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
(三)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在其他地区不同网站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通报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广告发表人受其他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由本省省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知有管辖权的其他省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解决。
九、建立健全食品广告事件调查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按照总局的《广告案件侦查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广告案件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确定职责分工,执行事务责任,及时调查上级机关的提交、其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相关部门的移送、通报及监测发现、接到大众投诉通报的管辖区域内的违法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规定期限 跨省移送或通报的违法食品广告事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总局监督。
)建立健全广告案件审计和监督检查机制,提高审计效率,实行监督责任。 不负责、不破案、行政处罚不公平、执法不充分等执法行为不规范的,依照总局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执法过失责任。
(三)总局提出、转发的食品广告事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总局报告,总局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地广告事件的调查执行情况。
,建立健全食品广告市场退出制度。 按照总局《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行业业务实施意见的停止》,加强对食品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实行食品广告市场退出机制。
)发表虚假的违法食品广告,造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停止或停止相关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部分食品或所有食品的广告发布业务。
)多次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对于食品广告违法率高的媒体单位,在取消广告发布资格之前中止食品广告的发布业务。
)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敦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建立健全领域的自律管理制度。 按照总局《贯彻科学迅速发展观支持,促进广告协会扩张功能,加强服务能力完全领域管理的意见》,指导广告业组织建立和完善自主管理机制。
)切实承担广告业组织实施领域的自主重要职责,协助政府部门加强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与领域自主结合的广告市场监督管理机制。
(二)指导广告业组织规范食品广告市场秩序,建立各自律性管理制度,开展领域自律性和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规范食品广告的发布活动。
)广告业组织按照自主规则,实施违法食品广告活动,对损害顾客合法权益、扰乱食品广告市场秩序的行为,采取警告、批评通报、公开谴责等自律措施,加强领域自我管理,提高领域公共说服力
十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广告市场、广告发布媒体全面监督管理,全面负责,加强食品市场巡逻和日常监督检查 放松监督管理,执法不严格,禁止辖区内重大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发生违法率高、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广告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构积极配合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等相关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围绕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要点,加强食品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广告事件调查中发现的生产和销售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多次与完整广告共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发挥每个部门联合会议的作用,积极履行牵引责任,协调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合作与合作,在食品广告市场中存在时
标题:食讯:食品广告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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