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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了“婴幼儿奶粉产品处方登记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并修订了“婴幼儿奶粉产品处方登记管理方法(意见征稿)”(以下简称“婴幼儿奶粉产品处方登记管理方法”)。 中国商报记者对新发表的意见征稿和迄今为止的方法进行了发现,征稿规定了7种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必须作出不登记的决定的情况,规定了处方变更的必要性和必要性,在标签和证书中不得包含的复印件中写着“人
具体来说,不登记的情况下,根据征求意见的原稿第19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必须做出不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没有与登记的处方产品相适应的研究开发能力、生产能力或者检查能力。 (二)注册申请资料不支持产品处方科学性、安全性或依据不足的材料复印件矛盾,不真实,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交修正材料的,或者提供的修正材料满足要求。 (3)申请人逾期不能确认现场审计,拒绝现场审计或不合作的现场审计认为申请资料存在不真实、不一致、无法追溯或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 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情况(4)申请人拒绝或协助抽样检查的产品检查报告书不合格的检查结果显示,论证表明测定方法不科学,无法再现(5)在与同一公司申请注册的产品处方相同的年龄段申请,
关于处方变更,根据征求意见稿第24条,在原料品种不变、原料表顺序不变、营养成分表不变的条件下,实际生产时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采用量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合理的变动和调整,不需要申请变更。 产品处方调整前后原料、营养成分表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申请产品处方登记。
在标签方面,根据征求意见稿第32条,标签和证明书不得包含以下复印件。 其中,对于至今为止的方法,不要采用婴儿和女性的形象。 不要采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的用语表达。
最后对转售婴幼儿奶粉产品处方登记证书的处罚,征求意见稿第43条规定,篡改、转售、出租、出租、转让时,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奶业专家宋亮向中国商报记者介绍上述复印件的制作变更都是比较现在出现的问题。 例如,一些公司对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过疑问,这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了产品营养素的变更是否需要申请变更。 市场上有些公司的产品包装上有女性形象等标识,这次也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禁止了。 另外,市场上也有转售、转让婴幼儿奶粉产品处方登记证书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此加强了处罚力度。
宋亮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发售主要基于三个背景。 一是落地两年多以来,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和漏洞。 二是一个领域的专家、协会对方法提出了一点建议三是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方法落地执行的过程中也出了一点问题。 据此,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编制了意见征稿,目的是提出新的要求,弥补问题,堵住漏洞。
标题:食讯: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将进一步严格配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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